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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10)
2016年03月25日 09:02: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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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3)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6)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7-8)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10)
 

  第九章 创造高品质的幸福美好生活

  加快推进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覆盖城乡、体系完整、水平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学有优教”“病有良医”“民有健体”“老有颐养”“居有所安”“劳有厚得”,持续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

  第一节 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

  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构建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提升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与水平,打造家门口的好学校。创建特色示范的普高教育,建立公办普高与民办普高共同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发展、市县互动和市区协同发展的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构建结构科学的职业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构建学城联动的高等教育,加大对在温各高校的支持力度,加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能力,打造全省“两创”教育高地。构建开放互动的终身教育,依托学校、科研院校和企业施教机构,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发展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构建延伸全纳的特殊教育,建成涵盖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十五年特殊教育体系,不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专栏13:教育发展重点任务

  学前教育: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网络。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重。到2020年,等级幼儿园覆盖率95%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比例达到4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义务教育: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快“新优质学校”培育,精心培育150所“新优质学校”,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达98%以上,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占比达90%以上。

  普高教育:整合办学资源,完善全市高中布局。加大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力度,完善普高分层协作机制。推动普高之间、普职之间、普高与高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中段学校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加强普职教育融通发展,畅通普高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到2020年,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达到60%以上。

  职业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规模结构和专业结构,中职学校调整为40所左右。实施“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计划,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主动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常态,推进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动开展技术技能创新。推进经济发达市和人口大县创办高职校区,向南北两翼拓展、服务地方、联动发展。到2020年,建成省等级职校全覆盖,省级以上职业名校10所、现代化专业群(链)12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

  高等教育:做强做大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两所本科院校,高质量建设温州肯恩大学,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温州商学院等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在温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大学科技园等科研生产联合体。到2020年,全面完成高校校园建设,普通高校在校生达10.5万人,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与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终身教育: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系统,完善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完善“温州市民终身学习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市等级社区学校覆盖率达100%。

  特殊教育:关注弱势群体教育,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教育,加强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之间的合作。

  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建立教师区域间流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校网布局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联盟校、分校、集团校、共同体、城乡委托管理、科研院校附属学校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加大市区东部和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力度,实施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新院区及若干个国际学校建设。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深入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民办学校办学机制、产权机制、人事机制、人才政策,打造一批优质特色的民办学校,努力形成“公办保均衡、民办供选择”的教育新格局。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坚持立德树人,深化素质教育,创新全科、全员、全程育人模式,不断增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和区域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对学生核心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深化义务、普高、中职三大课改,加大课堂变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评价改革,教育整体质量达到全省中上等水平,市区和县城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各类高考升学率、重点录取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全面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加强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瓯越教育人才发展计划,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第二节 加快建设健康温州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医疗资源集聚辐射优势,加快提升医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努力打造辐射浙南闽北医疗服务中心。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药、医保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创新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深入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加强省市县医院合作办医,实现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以基层全科医生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市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打造中医药特色街区。深入推进社会资本办医改革试点,打造国内民营医疗服务高地。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快建设温州医科大学附二院瑶溪院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瑶溪新院、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等项目。到2020年,全面建成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千人床位数达到6张,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5人。

  提高公共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打造“智慧医疗”体系,推进“健康云+”项目建设,推动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社区医疗资源配置重点转向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加强精神卫生、卫生应急、院前急救、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薄弱环节,强化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构建标准化、规范化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主要慢性病管理体系、妇幼保健优质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市、县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监测和报告信息网络体系,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全市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全覆盖。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推动计生工作从重人口数量控制向重人口数量调控与素质提升、结构完善转变。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加重视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切实保障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全市公办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全覆盖。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素质,到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1%以上。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利用,加快建设温州奥体中心主体育场、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永中校区等一批重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批贴近群众的小型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实施“竞技体育争光计划”,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培育以体育健身服务、竞赛表演、运动休闲为主体的体育产业,扶持一批运动休闲基地、体育俱乐部和中小体育企业,承办一批具有一定国内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提供更多优质多元化体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民办体育加快发展,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十三五”期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8.5万人。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融资环境、行政审批、教育培训、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平等就业制度和均等化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水平。强化失业保险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为重点,基本实现法定人群社保全覆盖。按照多标准、可选择、能衔接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类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拓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到2020年,基金管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推进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整合,健全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和最高补偿限额、支付比例,到2020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门诊医疗费用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健全以医疗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开展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体,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万套。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广泛覆盖,全市新增缴存职工30万人,净增正常缴存职工12万人。

  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以扶老、助残、救济为重点,探索多元化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以发展居家养老为重点,推进医养护结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快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龙湾区社会福利中心、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等项目建设,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6张。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保障孤残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住房等各方面权益。积极落实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行业平均工资信息发布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十三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5%,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至2:1。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实现低收入农民增收致富。

  第四节 大力弘扬瓯越文化

  塑造温州城市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力弘扬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温州城市精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强化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深入挖掘温州传统人文基础,大力开展“争做最美温州人”主题活动,推动温州道德馆成为温州“道德高地”的重要标志,不断提升群众思想道德素质。

  重构社会诚信体系。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不断发扬光大温州人自古以来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加快恢复社会信用环境。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建立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和采集制度,推动信用数据在政务、商务、社会及司法等四大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一键查询。加强失信惩戒,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强化市场监管。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重点,依法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重塑“信用温州”形象。

  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弘扬温州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美誉度。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挖掘、研究和保护,争取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城市,推动泰顺廊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施“斗城文化区”保护开发,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推进非遗规范化管理,重点扶持瓯剧、瓯塑、瓯绣、瓯瓷、瓯菜、瓯雕等“瓯”字系列,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产业化进一步融合,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提升博物馆服务水平,引导和规范民营博物馆建设运营。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30分钟文化圈”。提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居文化活动中心等“三馆一站一中心”的管理水平。建设“温州文化云”服务平台,整合温州市公共文化资源,形成现代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温州美术馆、温州文艺家创作活动中心、平阳县文化中心、苍南大剧院等一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强化新闻媒体建设和管理,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加快传统文化产业升级,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积极扶持文化创意业、文化信息服务业、文化会展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壮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章 深化法治化市场化改革

  牢牢把握问题导向,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力,化解潜在风险,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健全部门职责分工争议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推进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加快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创新联审、联办、联批等方式,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流程,全面落实“一照一码”,推行证照电子化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强化民生导向,突出对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考核,进一步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反腐倡廉,扎实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快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起草机制;加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实现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立法质量,建立政府立法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建设,建立政府立法后评估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制度合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决策必经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健全决策信息反馈、决策后评估和纠错纠正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重点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油气管道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加强中心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部门、区域联动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切实提高行政案件执行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第二节 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金融综合改革。全面深化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落实金融改革新“十二条”。深化民营银行试点工作,推动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深化小微企业融资政府增信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增信配套体系,做大做强信保基金业务。进一步完善由政府、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机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企业股改和规范化提升,探索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推进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和发展民间融资,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完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合作机制。创新司法实践,维护金融稳定,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探索企业破产保护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两链”风险。

  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建立公开公正的综合效益评价机制,配套实施差别化要素供给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腾笼换鸟”激励倒逼机制,完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制定低效企业淘汰退出配套政策,建立严格的新增项目准入机制,探索新增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深入推进“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建立差别化要素价格机制,深入实施工业用电差别化电价、加价改革,建立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保、资源集约利用的价格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机制,推动土地、排污权、用能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建设,提升节约集约用海水平。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理顺国资管理体制,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推行国企分类管理,提升国有资本效率。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加快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步伐,力争市属竞争类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20%以上。深入推进国企股份制改革,通过重组转型、改制退出和股权多元化等形式,有效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80亿元。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完善企业选人用人及劳动用工机制,有效激活企业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规模达到2000亿元左右。

  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创新,支持引导落户农民规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开展“政经分离”改革试点。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形成宅基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完善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中介组织,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第三节 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裁决、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推进“阳光信访”,逐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监督、倒查和追究。加强基层宗教领域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深化“一三五”(一个预案、三项机制、五类流程)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健全实有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广“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房管人”模式。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物联网虚拟管控,加强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管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打击各类“村霸”“地霸”及“房闹”“医闹”等各类“霸、闹”,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和餐饮安全治理创新,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强化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加快构建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推进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强化气象监测预警,发展航空应急救援,加强避灾工程和专业救灾队伍建设。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关规划。深入实施一批军地急需、操作性强的具体项目,引进军工产业优质资源,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支持驻温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各项建设。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理顺开发区、功能区与县(市、区)、乡镇(街道)间的管理体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街道)区划,健全各级行政主体的运行机制;理顺乡镇(街道)、村、农村新社区关系,健全农村新社区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围绕基层政治、法治、德治、自治“四大体系”建设,创新推进全网覆盖和全域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提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平安建设信息平台”两网融合,探索基于大数据、物联网的基层治理信息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等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健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实施部门分类归口指导和综合管理,健全业绩考评机制,规范退出机制。改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组建。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构建信用体系。制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行为,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培育新阶层、新生代、新群体参与社会组织建设。加强专职化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社工人才培养与使用、评价与激励系列机制,加大民办社工机构扶持及社工岗位开发力度。

  第十一章 强化要素支撑和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的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和资金统筹,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有效促进规划执行落实。

  第一节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以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为重点,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引导管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科学推进海涂围垦,加快围垦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滩涂围垦垦造耕地制度,推进围垦土地开发提速提效。“十三五”时期,实施滩涂围垦33.8万亩,围成7.8万亩,完成造地8.5万亩。深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创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占水补水”“占优补优”政策,严格保护耕地。积极争取用地专项计划指标,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领域开发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需求,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健全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模式。加大用地监管力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第二节 强化资金要素保障

  认真落实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和城市建设管养体制。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促进财税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

  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原则,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涉及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能源、社会事业、市政设施等领域,到2020年,民间投资占比达到65%以上。进一步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资本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对政府性项目建设融资支持。健全政府产业基金管理运作机制,创新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引导基金工作;健全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用足用好企业债券、私募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农林水利等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十三五”期间,力争筹集政府投资项目资本金2000亿元以上。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衔接。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市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统一组织本规划的实施,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各县(市、区)和部门要细化主要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组织开展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在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平台建设、城中村改造、市区亮点区块建设、城市环境整治、民生实事“补短板”等方面排出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每年有突破、有进展、有实效。

  强化政策导向。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

  加强实施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后评估,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规划实施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评估。创新评估方式,探索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规划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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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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