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人文洞头   ->   洞头概览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发展总部经济 助推洞头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07月06日 18:57:28来源: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心提示:

   三、洞头发展总部经济可行性分析

  传统观念中,企业总部设置在发达地区,生产基地设置在比较欠发达地区。在发达地区,无论从交通条件、商务设施、产业布局等硬件条件,还是从科研能力、信息通畅、专业服务等柔性条件,都具有优势,对洞头来说,与发达地区争夺总部资源,固然存在一些不利条件,但随着洞头经济蓬勃发展,并纳入温州城市东扩战略中心,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只要能够充分发挥优势条件,吸引某些领域总部企业入驻是可行的。

  (一)不利条件

  1.缺乏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教育科研资源。企业总部集中了企业价值链中知识含量最高地区段,研发、营销、资本运作、战略管理等,属于高度密集知识性劳动,现阶段,洞头在人力资源和教育科研资源上较为缺乏,作为县级城市,尚无一所高校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科研基地,高级人才短缺。

  2.缺乏有利总部经济发展的高端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相适应地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应覆盖金融、保险、会展、商贸、航运、物流、旅游、法律、教育培训、中介咨询、公关、电子信息网络等诸多领域,对外开放程度高、对公司总部吸引力强的城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一般在70%以上。高度发达的服务业、连贯性的鼓励竞争制度、完整的服务业发展战略,是提高城市经济效益与经济实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条件之一。在这些领域,洞头多处于起步阶段,高效率服务总部企业还有所欠缺。

  3.缺乏定位总部经济发展的县级层面规划和政策体系。总部经济作为新生事物,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是巨大的,各地区对企业总部的争夺日趋激烈,企业总部入驻对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配套的政策体系十分看重,目前我县尚没有较为完善的总部经济规划和与之配套的政策体系,企业入驻存在盲目性。

  (二)有利条件

  1.洞头经济蓬勃发展。改革开放30年,洞头人发扬“弄潮儿”精神,以“小岛创大业”的勇气和胆识,充分利用广阔的深水岸线资源和便捷的海上交通条件,着力发展海洋经济。洞头的历届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大海所蕴藏的“宝藏”,紧抓海洋经济谋发展,几年间,洞头的版图上迅速崛起了石化、杨文、南塘等新型工业基地,初步形成以石化工业、水产品加工、医药、电子电器等为主的特色产业。海洋运输方兴未艾,承借状元岙深水港开港的东风,多家海运企业落户洞头,运力已突破20万吨。石油化工异军突起,现已建成亚洲最大的石油液化气中转站和年加工能力80万吨的沥青加工厂。海洋旅游全面井喷,发展手脚充分释放,洞头美景逐步被世人所知晓,“海上游、到洞头”的品牌逐步叫响。

  2.城市规划提升档次。根据温州城市东移发展战略,瓯江口区被定位为温州市的城市次中心,是温州从滨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迈进的主阵地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作为其中主体区域的洞头更成为规划建设的重点。根据《洞头县2005年——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洞头不再是一座孤岛小县,而是一个承担着居住生活、临港产业、商贸、旅游等多种功能综合性城市新区。随着城市档次的提升,洞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被外商看好,垅头湾海洋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地块竞拍到5亿元高价,东港休闲中心、游艇娱乐部成功挂牌,洞头国际大酒店、金海岸大酒店加快建设,洞头正迅速成为浙南闻名的旅游休闲度假圣地。

  3.交通条件日趋完善。温州半岛工程建成通车,从根本上改变了洞头的交通条件,孤岛变半岛,进一步拉近了洞头和温州市区的距离,也使洞头真正走进了众多投资者的视野。七七省道延伸线和大门大桥已开工建设,建成后,陆上运输瓶颈将被完全化解。海上交通方面,洞头港口资源得天独厚,状元岙深水港正式开港,并于2009年开通对台直航,货物通过海上运输到台湾,朝发夕至成为现实,极大地拉近了温州与海西的时空距离。岛内交通方面,建成连港环岛公路、大门车渡码头、鹿西车渡码头。优越的港口资源、便捷的陆上交通、物美价廉的海上别墅和商品房,使得洞头将成为宜居宜商的理想城市。

  4.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作为资源大县,经济小县,借力发展是洞头实现社会经济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洞头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县委县政府连续将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并主动承接温州城市东扩发展战略,先是温州石化基地落户洞头,并形成洞头支柱企业,接着温州深水港建成开港, 2009年,青山控股集团和华锋集团两个项目又落户石化基地。作为经济发展的后起之秀,只要抓住机遇,创新思路,吸引某些领域的企业总部入驻是可行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