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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 城镇防洪和基层防汛防台
体系等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2018年05月08日 14:48: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程管理单位: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责任重大。为切实做好我区水库、海塘及城镇防洪安全度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2018年度本区重点水利工程、重要防汛地段防汛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布。如遇工作调整,继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

  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防汛责任机制,严肃防汛纪律,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管理措施。防汛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搞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及时有效,确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2018年)

 附件2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2018年)

    附件3 温州市洞头区城镇防洪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2018年)

 附件4 温州市洞头区主要水利工程防汛技术责任人名单(2018年)

 附件5 温州市洞头区小型水库大坝巡查责任人名单(2018年)

   附件6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行政责任人名单(2018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8年5月8日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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