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 陈素玲财产分配涉及的债务和分配金额已核对完毕(洞金办公〔2024〕2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2024年7月30日-7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发放地点:区处置办(公安巷12号)三楼财务室。
三、发放方式:涉及重点清算对象及较多群众投诉的债权人,其受偿金将予以暂扣,其他人员受偿金将直接打卡分配。
四、注意事项:债权人须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储蓄卡(农业银行卡为主)及复印件,债权债务清算确认书或会单前来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及双方身份证等资料。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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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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