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的委托,对该局正在侦办的洞头区张红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犯罪嫌疑人张红绿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算对象
张红绿,女,身份证号:33032219640614082X。
二、清算确认时间
清算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2日,10:30-15:00午间不休。
涉及上述清算对象的未清算债权债务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债权债务清算确认,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与清算的,无特殊情况,债权不再予以确认。
三、清算确认地点
区公安局特警大队一楼清算室(洞头区北岙街道公安巷12号)。
联系电话:13968906086
四、清算确认方式
按《洞头县民间金融自行清算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相关债权债务人需提供“会单”、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自行清算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请来访群众佩戴口罩,出示建康码,测体温后有序进入清算室。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