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根据区人民法院(2019)浙0305刑初132号刑事判决书对涉案的民间金融出险人员叶志凤(身份证:330322196606300824)违法所得款代为退还。现叶志凤债务已清算确认完毕,现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其债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9月10日至9月16日)。公示期间,各债权人有异议的,可到区处置办(公安巷12号)3楼咨询,电话:518829。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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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翁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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