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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伏休前海上巡查行动 确保渔船“应休尽休”
2019年04月30日 19:58:36来源:
核心提示:5月1日至9月16日,我市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为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工作,4月30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6艘300吨级渔政船编队开展伏休前海上巡查行动,我区渔政执法大队参与此次行动。

  洞头网讯(记者 余佩遥 胡程远 见习记者 陈鑫)5月1日至9月16日,我市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为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工作,4月30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6艘300吨级渔政船编队开展伏休前海上巡查行动,我区渔政执法大队参与此次行动。

  当天上午,中国渔政“33017”“33019”“33026”三艘渔政船从洞头渔政码头出发,前往218-9渔区与苍南县、平阳县、瑞安市的“33025”“33016”“33417”渔政船只列队汇合组成编队,随后各自对辖区海域进行拉网式的巡察。据了解,此次行动共出动6艘300吨级渔政船,重点检查海上是否存在从事违规捕捞的船舶,督促渔船按时回港休渔,确保“应休尽休”。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政科科员范希超说:“从今天上午的巡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违规作业渔船,目前我市部分未归港渔船也正在返回船籍港准备休渔。”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还将在8月1日、8月16日、9月16日等开捕节点,对各个港口进行驻点检查,防止渔船提前开捕。

  中国渔政33026船船长周强荣表示,下一步,将落实渔政船常态化巡查制度,坚持伏休期间“换人不换船”原则,保持不间断执法状态,持续高压打击伏休偷捕,变相违规,转载非法渔货物等违法行为,全力以赴,确保我市伏休秩序稳定。

  记者了解到,在禁渔期内违法偷捕,一经查获,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洋的生态环境需要大家一起维护,希望所有的渔民能正视伏休期的相关规定,一起保护幼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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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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