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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保委荣获2018年度全省消费维权信息录入先进集体
2019年01月04日 15:28:5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日前,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2018年度全省消费维权信息录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区消保委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仅27个县(区)级单位获此殊荣。

  洞头网讯(通讯员 陈立新)日前,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2018年度全省消费维权信息录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区消保委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仅27个县(区)级单位获此殊荣。

  据了解,2018年,为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在全省消费维权方面的应用,省消保委推广了“全国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全国消协组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实时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及时收集我区消费维权动态,区消保委高度重视系统录入工作,除了细致梳理工作计划,同时还安排专人学习并负责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定期对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2018年,我区消保委共通过系统受理投诉86件、录入消费教育活动8次、调查监督3次、约谈企业4次、主题宣传3次、各类宣传信息24条等,最终以录入数据数量覆盖面广、投诉维权处理信息质量高等优势获此殊荣。

  据悉,区消保委能通过“全国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梳理出本辖区内重点投诉类别、行业以及事项,为日常消费比较的科学性确立基础。目前,区消保委就针对系统得出的投诉高发行业、类别进行专项消费教育指导和宣传,把更多民众关心的问题融入消费教育宣传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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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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