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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旁听庭审 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2018年09月17日 17:12:25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9月17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区公开审理林加荣等6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各街道(乡镇)及区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旁听了此次庭审,接受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

现场。

  洞头网讯(记者 孟园 胡程远)9月17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区公开审理林加荣等6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各街道(乡镇)及区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旁听了此次庭审,接受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4月22日至25日,被告人林加荣、黄仁宽、叶松奶、陈后助、林孝义、林进星等人受雇主雇佣,驾驶一艘三无油船两次前往境外海域过驳进行柴油走私,尔后驶回温州销售。于同年4月27日晚在乐清市七里港附近海域被温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查获。经温州海关核定,被告人林加荣等6人两次以上述方式走私柴油入境,共计728.85吨,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157.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加荣等6人逃避海关监管,采取从海上偷运入境的方式,结伙走私柴油入境销售牟利,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款巨大,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鉴于本案六名被告人均是受雇参与走私,获取固定工资报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可认定为从犯,而且六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减轻处罚。

  庭审现场,公诉人与辩护律师针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展开辩论。旁听席则气氛凝重,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人员表示,要引以为戒,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学会准确辨别严格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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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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