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记者 余佩遥 叶明天)今年6月8日是第10个“世界海洋日”和第11个“全国海洋宣传日”,6月8日下午,全市“海洋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洞头区国际放生台启动,现场增殖放流了6万尾大黄鱼鱼苗和8万尾黑鲷鱼苗,300多名市民参加活动。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秀珍宣布活动启动,温州市副市长林晓峰,温州市政协副主席徐有平,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霞等市、区领导参加活动。
作为海洋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温州市历来海洋资源丰富、潜力巨大。仅2017年,全市投入海洋生态建设资金3.2亿元,超过“十二五”期间投入总和。目前,全市已建成海洋保护区7个,总面积619平方公里,占我市海域总面积的7%。沿海各县(市、区)海洋生态建设步入快车道。作为海岛区(县),洞头区紧紧围绕“海上花园”建设目标,不断加快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海洋公园建设步伐,近年来启动实施的“蓝色海湾”项目,经济生态效益突出,已成为海岛环境提升、旅游发展、渔民增收的全国典范。
启动仪式上,来自洞头区教育第三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化身海洋环保小卫士,向全市人民发出海洋生态建设的倡议书。活动现场还举行了非法违规网具销毁、无人机飞行项目展示、执法船艇编队巡航,冬游爱好者横渡半屏岛、志愿者骑行开展海洋环境宣传等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洞头区人民政府、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温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浙江海警一支队二大队等单位共同承办。
关键词:
编辑:曾小雪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