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洞头新闻   ->   部门动态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区交警大队全面启动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2018年05月17日 17:28:5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近日,区交警大队全面启动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现场。
现场。

  洞头网讯(记者 王静霞 叶明天 刘芬芳)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近日,区交警大队全面启动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电动车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单等优势,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青睐,是我区现在保有量最多的交通工具。目前,我区登记备案的电动车数量达到2万多辆。部分车主在骑行电动车时,会出现逆行、抢道或违规加装遮阳伞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据悉,此次电动车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一、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所驾车辆需符合国家标准。

  二、电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上要靠右侧行驶,不闯红灯,不占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不随意转弯变道。

  三、电动车一律不得加装遮阳雨篷,已加装的,需立即拆除,恢复原状。未拆除遮阳雨篷继续上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扣留,责令拆除恢复原状。

  四、电动车超员和超速行驶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或者在道路上飙车、追逐驾驶的,将予以扣留调查,对符合行政拘留的一律行政拘留。

  五、遇交通警察及协辅警依法开展电动车管理工作时,请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对阻碍执勤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会在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将认真做好“面对面”“点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编后语】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电动车驾驶员要自觉守法出行,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同时,也希望大家支持和配合我区交警大队整治管理工作,共建共享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键词:

编辑:曾小雪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