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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破坏绿化违法行为”说“不”!
2018年04月20日 16:14: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连日来,针对城区存在的绿化带内种植蔬菜、晾晒衣被、乱堆放物料等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北岙综合执法中队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对查处的违法当事人责令现场整改,并视整改态度、违法情节程度依法严格执法。

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洞头网讯(通讯员 庄永煜)连日来,针对城区存在的绿化带内种植蔬菜、晾晒衣被、乱堆放物料等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北岙综合执法中队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对查处的违法当事人责令现场整改,并视整改态度、违法情节程度依法严格执法。

  据了解,根据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及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禁止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晾晒衣被、乱堆放物料等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损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行为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4月19日,北岙综合执法中队已查处破坏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35起,其中清理绿化带内种蔬菜12起,整治、查处绿地内乱堆乱放15处,查处绿化带内乱晾晒衣被8起。通过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城区破坏绿化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管控。

  下一步,北岙综合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借助社区力量,积极联动全科网格员走街串巷巡查、宣传;努力做到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损坏绿化的违法行为。

  该综合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爱护我们的城市环境,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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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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