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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新《水污染防治法》为契机 强化我区涉水企业监管
2018年01月11日 17:49:5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水法》,强化我区涉水企业监管与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近日,区环保局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部分重点涉水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企业排放口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采集水样。

  洞头网讯(通讯员 曾华静)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水法》,强化我区涉水企业监管与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近日,区环保局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部分重点涉水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状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排放口排水等情况,对部分正在排水的企业进行水样采集,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种超排、偷排、漏排行为,并对本次采样监测存在超标排放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同时,进一步优化部门联动执法,齐抓共管,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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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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