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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法治微电影拍摄单位的公告
2017年04月26日 09:15:49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为拓展新媒体平台司法行政宣传渠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洞头区司法局和洞头区普法办计划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微电影拍摄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拍摄一部时长12-15分钟的微电影,作品主题须与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干警生活密切相关,突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元素和法治文化特色,展现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所拍摄的故事或案例需集宣传教育于一体,内容构思新颖、积极向上,人物性格丰满,有完整的故事结构并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具有三年以内(从2014年6月至今)至少一部微电影拍摄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其业绩证明(如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获奖作品的优先考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附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份,微电影拍摄思路(包括故事构思),至少一部与报价金额相近的微电影作品作为样片(提供电子视频文档),盖章报名表(见附件)1份。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17时。

  联系人:卓桂贞、陈婧妍;联系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洞头区司法局宣教科);联系电话:0577-63487990;传真号码:0577-63481771。

  附件:报名表.doc

  洞头区司法局

  洞头区普法办

  2017年4月26日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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