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通讯员 林加恭)近期,有农民向区消保委反映,2016年10月在农贸市场购买的豆类种子播种后出现“只开花不结果”现象,对此区消保委联合农业部门开展专项调查。
经调查发现,种子花期正常,豆花凋谢后并未发现结果。经查,相关部门并未批准农贸市场内经营户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者也不承认进行销售种子,故无法判断是否因种子问题引发绝产,导致农户直接损失近万元。
鉴于我区部分农民存在着从农贸市场或其它未批准经营场所购买农作物种子的现象,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区消保委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农户购买种子应选择正规渠道。
1.购买种子应当选择具备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且要注意种子经营许可范围;购买时应当注重购买登记,索要并保留购买凭证;
2.发现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或超范围销售种子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3.合法权益受损时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种子法》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6348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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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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