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出险人房产自行出售的情况公告如下:
1、陈素琴名下的房产洞头区北岙街道城西路32弄84号111室、32弄86号602室,建筑面积15.19+120平方米(集体土地须洞头区农村户口方可购买),拟以33.4万元出售,联系电话:18969724827。
2、陈金妹名下的房产洞头区北岙街道新城大道380号2幢1306室(金海湾家园),建筑面积128.64平方米,拟以83.5万元出售,联系电话:18969724827。
为公平起见,上述信息公示五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公示期从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止。请对上述房产有购买意向者在公示期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洞头区支行营业中心(洞头区新城大道68号,电信大楼一楼)进行书面登记申请,上交10%的保证金,并于4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带上农行缴款凭证与本人身份证到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老职教中心1号楼5楼会议室)参加竞买,迟到者按弃权论处。(联系人:处置办朱女士13732031400(671400);农行邓先生0577-63482535)。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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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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