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洞头新闻   ->   部门动态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洞头交警林佳荣获“十佳爱民警察”称号
2017年01月20日 18:14:0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区交警大队了解到,我区交警林佳荣获温州市第五届“十佳爱民警察”荣誉称号。

颁奖现场。

  洞头网讯(通讯员 南上雷)日前,记者从区交警大队了解到,我区交警林佳荣获温州市第五届“十佳爱民警察”荣誉称号。

  据悉,从警九年来,林佳一直从事一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自2014年9月主持大门交警中队工作后,其妻子为支持丈夫工作毅然辞掉了从事多年的外贸工作,他把家安在了洞头。

  2016年1月大门大桥正式通车后,海岛遇上了巨大的通行压力。每逢节假日,步行疏导交通成为林佳和他的同事们的工作常态。据统计,大门大桥开通前,日均车流量只有五六百辆次,通车后日流量激增到4000辆以上,节假日最高可达2万多辆。正因如此,林佳的微信步数常常超万步。

  工作之余,林佳也是个热心人。2016年3月,夏某因交通事故右腿截肢,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本来并不富裕的他束手无策,只能找当时处理交通事故的中队寻求帮助。林佳得知情况后,积极走访了解夏某的家庭情况,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发动中队人员开展募捐活动,筹集爱心款1万余元,解决了夏某的燃眉之急。

  林佳表示,此次获此殊荣要感谢家人及朋友对其交警工作的支持,他将会一如既往地履行职责,为“大美洞头”再立新功。

关键词:

编辑:郑芯芯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