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资料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
2016年10月28日 17:42:00来源:
核心提示:

  开展违法建筑处置大排查、大拆除、大创建,做到有违必查、违建必拆、民生为本、安全至上,率全市之先创成省级无违建区。2016年内要再依法处置各类违法建筑1万平方米,2017年依法处置1万平方米(上半年处置0.5万平方米)。

  一是大排查。2016年底前要完成对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隐患、占用或影响公共设施使用违法建筑的重点排查,登记造册,明列清单;对重点类型违法建筑的排查,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二是大拆除。对新增新建的违法建筑“零容忍”“零增长”,一律“即查即拆”;对违建严重、危旧房集中、人居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旧住宅区、旧厂区中违法建筑一律依法先行拆除;对“无违建区”创建省考核验收涉及的9类重点违法建筑依法应拆尽拆,全面处置到位。

  三是大创建。严格对照“无违建区”创建标准,深化“无违建细胞”创建。严格落实村(社区)违法建筑防控责任,健全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加快“洞头区违法建设管控处置平台”建设,提高违法建筑主动发现率。

关键词:

编辑:月月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