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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
2016年01月21日 15:02:03来源:
核心提示:

  为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和旅客群众欢度安定祥和的节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做好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春运组织工作,着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

  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合理调配运输资源,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中短途道路客运与岛际客运、农村渡运的协同衔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能,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要以改进提升旅客满意度、获得感为核心,深入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举措,推动旅客联程接续更便捷、购票渠道更多元、信息服务更精准、候乘环境更温馨、旅客出行更顺畅。要进一步优化运力调度,挖掘运输潜力,充分利用客流低谷时段组织运输重点物资,优先保障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确保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供给,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客流激增、班次延误等各类应急预案,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强化部门联动和工作协同,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特别是要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对防范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全面提高应急运输保障水平。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防范寒潮大风、防控火灾等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隧道、高边坡、高挡墙等重要公路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路况良好、设施安全;二是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运输经营业户对参加节日运输的车辆、船舶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对消防、救生等设备配备和适用情况进行周密的排查,把好适运、适航、适载关,确保车船及配套设施的安全可靠;三是加强对农村渡口、旅游风景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街道(乡镇)政府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运安全;四是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安检设备,配齐安检人员,落实各项安检措施,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严格检查,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是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严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准入关、危险货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关。七是要做好大门大桥临时性通车、洞头峡大桥通车后安全管控工作,要做好洞头至温州市区夸区公交开通后安全监管等后续工作。

  三、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认真落实值班报告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根据需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务。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随时掌握涉稳和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特大事故,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领导靠前指挥,正确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正确回应民众关切,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18日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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