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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无违建区”创建工作接受市验收组预验收
2015年12月10日 16:12:38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2月10日,市执法局副局长谷一超带队市无违建创建验收组赴我区,对我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当天上午召开工作汇报会,副区长叶海峰代表区政府作工作汇报。

 


会议现场。

市执法局副局长谷一超出席会议。

副区长叶海峰出席会议。

   洞头网讯(记者 林苗琳)12月10日,市执法局副局长谷一超带队市无违建创建验收组赴我区,对我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当天上午召开工作汇报会,副区长叶海峰代表区政府作工作汇报。

  记者在会上获悉,此次考核验收为期两天,将抽查大门、霓屿、北岙三个街道,对东屏、元觉的工作提升状况进行考核了解,并于12月11日下午召开反馈会。期间,市验收组将用专业的眼光、普通市民的眼光对我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进行初评。

  据悉,2013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工作决策部署,我区以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为目标,大力实施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违章建筑拆除行动。 2014年以来,以争创全省首批“无违建县(市、区)”为主抓手,立足海岛实际,走出一条具有海岛特色的创建之路,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止2015年11月底,三年我区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58.01万平方米,旧厂房改造18.5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327.30万平方米,“三改”累计完成403.86万平方米,完成三年任务的540.64%;全区拆除违法建筑4549处27.59万平方米,没收处罚2548处4.05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了存量违建处置,拆后土地利用率达71.8%。

  全区6个街道(乡镇)(除灵昆街道托管由市瓯江口管委会管理外)、93个村(社区)、15条河道和13条道(公)路全部通过市、区人民政府“无违建”创建考核命名,并荣获2013年全市“三改一拆”工作先进县称号、2014年全省“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先进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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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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