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房产拍卖(拍卖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中的第24号标的,经核实,其产权人为:庄瑞达,房产证上的地址为“北岙镇新村巷28弄7号”,但标的实际地址为“北岙镇新村巷28弄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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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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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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