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温州市人防办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批准,定于今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10:23
二、试鸣范围
北岙、大门、东屏、元觉、霓屿等街道(镇)。
三、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四、防灾警报试鸣期间,一切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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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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