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债务人房产自行出售的情况公告如下:
1.陈月琴名下房产北岙复兴路32号H幢203室,91.32平方米,拟59.5万元出售,联系电话:591881;
2.马夏娇名下房产北岙望海路201弄2号6号楼202室(金海花苑),124.05平方米,拟70.1万元出售,联系电话:13968902606;
3.庄秀棕名下房产北岙中兴路89号315室,155.19平方米,拟98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71768;
4.吴素娇名下房产北岙连城大道14弄123号201室,111.09平方米,拟65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23801;
5.汪素丽名下房产北岙中兴路105弄30号1幢1302室,141.6平方米,拟118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95821;
6.苏小莉名下房产北岙车站路5号201室,81.69平方米,拟25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12720;
7.黄宝珍名下房产北岙连城大道16-66号商贸城2号楼403室,98.44平方米,拟57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67670;
8.叶阿娟名下房产东和海景园B区B2幢701室,140.6平方米,拟86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64028。
为公平起见,上述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15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请拟成交对象和对上述房产有购买意向的人(出更高价者)在公示期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洞头县支行营业中心(洞头县新城大道68号,电信大楼一楼)进行书面登记申请,上交10%的押金,并于8月19日下午3:00到洞头县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老职教中心1号楼5楼会议室)参加竞买,迟到者按弃权论处。如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交易无异议,将予以处置。(联系人:处置办叶先生,18969724827;农行邓先生0577-63482535)
洞头县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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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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