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第二批民间金融出险人员的债权人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清算对象
(一)林月容,身份证号码:330322195911251243,户籍地:北岙街道大朴村;
(二)苏春香,身份证号码:330322195708260822,户籍地:东屏街道后坑村;
(三)邵海容,身份证号码:330322198112010025,户籍地:北岙街道城中社区;
(四)颜小香,身份证号码:330322195612021229,户籍地:北岙街道城南社区;
(五)庄明凤,身份证号码:330322197111061221,户籍地:北岙街道九厅村;
(六)杨爱花,身份证号码:330322196407271645,户籍地:北岙街道岭背社区;
(七)张碎花,身份证号码:33032219530316164X,户籍地:北岙街道九厅村;
(八)洪雪绿,身份证号码:330322195912080028,户籍地:北岙街道银海社区;
(九)苏桂香,身份证号码:330322194404161222,户籍地:北岙街道城南社区;
(十)黄蔚芳,身份证号码:330322198401191627,户籍地:北岙街道城中社区。
二、登记对象
为涉及本公告清算对象的债权人,即:如果清算对象为“会主”的,登记对象为所有未得会“会员”;如果清算对象为已得会“会员”的,登记对象为相应的“会主”。
三、登记时间
2015年2月27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地点
(一)清算对象为苏春香的债权人,登记地点设在东屏街道东港社区服务中心1楼(东屏街道东岙顶村入村口,环岛路旁)。
(二)其他清算对象的债权人,登记地点设在北岙街道处置组(新城区原职业高中校址)。
五、其他事项
登记对象需提供“会单”、身份证复印件。
洞头县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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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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