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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初见成效
2014年12月29日 11:06:4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解决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难题,我县启动二轮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电动车进行防盗登记备案。此项工作已开展近三个月,而今工作开展如何?

  洞头网讯(见习记者 林苗琳 通讯员 林加宏)为解决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难题,我县启动二轮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电动车进行防盗登记备案。此项工作已开展近三个月,而今工作开展如何?

  记者从县公安局了解到,截至12月26日,全县已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16316辆,缴获赃车20辆,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名,破获已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被盗案1起。缴获的赃车基本存在两种情况,一为洞头本地被偷盗后公安案件系统有备案车辆;另一种为温州其他地区登记备案过的被偷盗转卖至洞头的车辆。现被查获的20辆赃车均已物归原主。

  同时,开展“警灯工程”边排查边宣传,排查未办理电动车备案的上路车辆,提醒车主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促使电动车主主动办理登记备案300余辆,并组织上路抽检3次,检查电动自行车5300余辆,检查结果显示平均登记备案率接近99%。

  此外,记者了解到,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仍在持续,已上路的车辆未登记备案的,可到辖区派出所办证大厅办理。电瓶车主需提交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包括盖章收据)原件,已填好的《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表》(表格在查验区领取或者互联网上下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其中,车主与代办人非本地户籍的,须携带“e居卡”,未办理者,需凭相关身份证明在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后,再办理电动车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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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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