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合作栏目   ->   专题资料   ->   正文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召开
2014年03月11日 14:43:08来源:
核心提示:3月10日上午,洞头县司法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莅临督查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及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部署会现场。

  洞头网讯(通讯员 潘佩佩)3月10日上午,洞头县司法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莅临督查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及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张于斌同志做了重要的动员讲话,他分别从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活动方法四个方面对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这项活动的精神,积极参与,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他强调,我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必须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和特色,提升队伍素质,优化服务意识,深入落实“大检查大排查大调处”和规上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努力实现“群众矛盾纠纷有地方化解、法律问题有地方咨询,特殊人群有人管控、法律援助有人受理”目的,为“五水共治”和“无违建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常务副组长何增祥根据司法局的职能提出三点指导意见,要求司法局在政治理论、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和推动当前工作四个方面下功夫,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取得实效。

  最后,对第五督导组提出的建议,张于斌局长做了表率发言。他表示,县司法局一定会在督导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认识,明确目标,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配合到位、服务到位、整改到位。

关键词:

编辑:陈宣锟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