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合作栏目   ->   专题资料   ->   正文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洞头新闻网“巾帼文明岗”细则
2013年06月24日 20:51:41来源: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强化岗位创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力度,激励广大女性职工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促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发展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纪律和制度。

  三、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服务配套设施和各种制度、匾牌及桌面陈设整洁,室内卫生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清洗,保持卫生清洁。

  四、遵守行业道德规范,热情待人,礼貌服务,文明用语。亮牌上岗,设置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自觉接受机关和社会监督。

  五、工作人员上下班时要认真做好考勤登记,不得弄虚作假;工作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等;不得擅自外出,要严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办事,提高效率,及时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六、不断进取、精益求精,认真学习业务和文化知识,提高业务知识技能,优化服务水平。

  七、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增强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关键词:

编辑:邵时锦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