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合作栏目   ->   专题资料   ->   正文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2013年县委统战部“互学互比”活动汇报材料
2013年04月18日 08:29:42来源:
核心提示:

  (一)实施洞商回归对接服务工程。加强与异地洞头商会的联系,牵头筹办2013年洞头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邀请在外洞商、温商组团来洞头参观考察和投资洽谈,做好联系协调和对接服务,推进洞商回归工程。加强洞商回归项目服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

  (二)实施“同心”思想凝聚行动。全面开展“同心”教育活动,组织统一战线成员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形成全县统战系统大宣教氛围。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提升行动”和深化“诤友建言”活动,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联谊会、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提交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开展“党外民主监督行动”,组织党外人士视察重点建设项目、破难攻坚、环境整治、“四边三化”等工作,加强民主监督,助推工作落实。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开展党外代表人士推荐储备工作,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建立一支200名左右的县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深化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积极推荐有潜力的党外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到外县、街道乡镇挂职锻炼。加强与组织部联系协作,在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党外干部配备数量上力争达到省委文件的规定。

  (四)助推民族村“美丽乡村”创建。帮助寮顶回族村制定少数民族生产发展项目,做好项目论证、评估、申报及协调服务,积极争取民族帮扶资金,帮助寮顶回族村创建“美丽乡村”。同时,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五)提升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探索宗教管理新方式,研究制定《洞头县宗教团体负责人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进行试点。完善宗教场所财务管理模式,全县宗教场所建立财务监督管理体制达90%。全面落实教职人员社保政策,全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率达70%。

  (六)深化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制定民间信仰场所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各街道(乡镇)开展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完善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制度,完成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组织组建率达70%,完成“整改规范一批场所”的整改率达60%。

  (七)“两个健康”引领工程。加强基层和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和行业协会商会的相关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举办非公经济人士骨干学习培训班,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综合素质。举办政企(银企)联动座谈会、面商会,沟通和解决企业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强化企业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加大投入,转型升级,服务我县经济发展。

  (八)拓展海外联谊交流平台。实施侨联基层组织建设153计划,在北岙街道成立街道侨联,其它5个乡镇(街道)建立侨联工作小组,建立北岙、大门、霓屿3个社区侨务工作站,初步形成县、镇街、社区三级侨联组织网络,实现“侨为社区、社区为侨”的双向互动。借力上级外侨部门和温籍侨团侨领,加强与我县海外华侨、香港同胞的联系,在原温州香港同乡会洞头联络小组的基础上建立香港同乡会洞头分会,在洞头籍华侨较多的意大利建立洞头华侨华人联络处或同乡会。努力寻找国外城市,筹建缔结友好交流关系工作。

  (九)开展对台文化经贸交流。加强与台胞、台属、台湾民众的沟通联系,为台胞回乡观光旅游、寻亲探亲、创业提供服务。举办两岸半屏山经贸文化交流和妈祖平安节活动,开展海洋海岸摄影大展、对台小额贸易、台湾小商品博览会等,做好台湾客商意向投资的推介、对接、服务工作。邀请台湾主流媒体来洞头考察采访报道,宣传洞头,进一步扩大洞头在台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十)打造统战服务社会品牌。充分利用统战资源,发挥统战优势,积极引导党外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海外华侨、在外知名人士不断深化拓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统战服务社会品牌。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