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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洞头县“百岛十佳文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3年02月07日 09:54:33来源:
核心提示: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百岛十佳文明人物”暨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评选表彰洞头县十佳文明人物,树立道德楷模,引导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弘扬道德新风、推动道德实践,为我县建设国际性旅游休闲岛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文明委组织协调,并成立洞头县“百岛十佳文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活动组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文明办、县经贸局、县审管办(公共资源办)、县重点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公管所等为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联系电话:63483604,地址:洞头县车站路41号(原洞头法院四楼)。

  组委会负责参评资格、确定候选人、汇总投票结果、评定全县“百岛十佳文明人物”。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情系桑梓”、“诚信经营”、“文明行车”、“创业先锋”、“优质服务”、“重点建设”和“心系民众”等10类。每类评选出1名共10名文明人物予以表彰,同时另设10名作为提名奖。

  四、推荐办法

  “百岛十佳文明人物”候选人推荐按照定额和不定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额推荐。由各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此项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4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将推荐结果报至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责任单位分别是:“助人为乐”类由团县委负责推荐,“敬业奉献”类由县总工会负责推荐,“孝老爱亲”类由县妇联负责推荐,“情系桑梓”类由县委统战部负责推荐,“诚信经营”类由县工商局负责推荐,“文明行车”类由县交警大队、县公管所负责推荐,“创业先锋”类由县经贸局负责推荐,“优质服务”类由县审管办(公共资源办)负责推荐,“重点建设”类由县重点办负责推荐,“心系民众”类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推荐。各责任单位推荐人选至少2名。

  (二)不定额推荐。根据各类“百岛十佳文明人物”的评选标准,群众可以向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候选人,可以向定额推荐中的各牵头责任单位推荐候选人,也可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推荐表可通过洞头新闻网首页进行下载,也可直接向所在乡镇办公室索取。工青妇组织不健全的单位和驻岛部队可以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行业、本系统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五、评选标准

  (一)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三)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情系桑梓:在外人士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洞头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社会公认的突出贡献的;回乡投资或能利用在外的社会人际关系资源优势,把外部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洞头,为洞头建设集聚外部发展资源的;在服务洞头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个人。

  (五)诚信经营:经营者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在市容环境方面,能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占道经营,2009年以来没有受过城管执法处理。(六)文明行车:驾驶员能够以社会公德为准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文明行车,安全驾驶,规范经营,优质服务,自觉抵制驾驶陋习;积极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办的交通安全学习和涉及交通安全的各类公益活动,勇于同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009年以来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交通违法记录。

  (七)创业先锋: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按章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关爱员工,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科学发展观念。(八)优质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在干部职工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近三年无擅离职守、无投诉、无差错事故发生;工作态度良好,举止文明,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能够代表所属窗口的形象;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较为突出;乐于帮助服务对象,得到客户的好评,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工作中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九)重点建设:在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中指挥、协调、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在施工、设计、监理、科研攻关、提合理化建设和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突出,为保证进度、优化设计、节省投资作出突出成绩的;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积极研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实现优良工程作出突出成绩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文明施工环境,防范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作出贡献的;在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和其他方面为县重点工程作出突出成绩的。(十)心系民众: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得到组织认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道正派,任劳任怨,廉洁奉公,在促进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推荐上报阶段(3月21日——4月15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调查摸底,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百岛十佳文明人物”评选推荐活动,并将候选人名单、推荐表、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公示投票阶段(4月16日——4月25日):组委会对报送的“百岛十佳文明人物”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在洞头新闻网站上进行网络投票。届时组委会将在网站上刊登投票方式。选票汇总工作将由组委会负责。

  (四)评审确定阶段(4月26日——4月30日):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类“百岛十佳文明人物”各1名共10名,其余候选人列入全县“百岛十佳文明人物”提名奖,同时,推荐参与温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

  (五)总结表彰阶段(7月1日前):对“百岛十佳文明人物”进行表彰,强化宣传,以先进事迹引领社会风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百岛十佳文明人物”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二)面向基层,动员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工地、服务窗口、驻岛部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大力推出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使推出的“百岛十佳文明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各乡镇、各部门所提供的推荐地址和渠道必须明白无误、简便好记,便于群众参与。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经验及各类“百岛十佳文明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各乡镇、各部门既要注重推出全县性的重大典型,也要积极树立本单位、本行业的学习榜样。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百岛十佳文明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推广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使“百岛十佳文明人物”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涉及面广,是一项面向全社会的群众性活动。各牵头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洞头县“百岛十佳文明人物”推荐表

                                                  中共洞头县委办公室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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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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