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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2.7亿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
2013年01月14日 15:43:36来源: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县发改局了解到,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的2012年度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计划中,我县共有8个项目列入计划,共获补助资金2.686亿元。

  洞头网讯(见习记者 侯捍兵 通讯员 陈明勤)近日,记者从县发改局了解到,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的2012年度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计划中,我县共有8个项目列入计划,共获补助资金2.686亿元。

  据了解,2010年到2011年期间,我县已先后获得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1.272亿元,此次补助的2.686亿元资金是我县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至今获得的数额最大的一笔专项资金补助。这笔资金中包括环岛西片围涂工程9000万元、状元南片围涂及市政工程8000万元、新城二期排涝工程4000万元、岙内河、后垅河、铜山河二期排涝工程1400万元、陆域引供水(一期)工程1360万元、鹿西渔港1300万元、连港蓝色海岸带1200万元、东沙一级渔港工程600万元。

  “项目补助资金到位将进一步推进我县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拉动海洋经济有效投资增长。”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海经办主任陈永胜介绍,下一步县发改部门将联合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资金有效使用和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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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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