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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办理港澳商务行出新规
2012年03月22日 10:49:49来源:
核心提示:从3月19日起,我县出入境管理科办理赴港澳商务行出台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港澳商务行,申办人除了按照以前办理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单位派遣函、单位商务资格认定书和社保材料外,对社保方面的材料做进一步规范要求。

  洞头网讯(通讯员 杜灵)从3月19日起,我县出入境管理科办理赴港澳商务行出台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港澳商务行,申办人除了按照以前办理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单位派遣函、单位商务资格认定书和社保材料外,对社保方面的材料做进一步规范要求。

  申办人需注意提交当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即个人基本信息单、个人缴费档案信息单),其中提交的个人缴费档案信息单显示近三个月内未到账的可受理审批(因地税扣费缴纳时间的滞后性),如超过三个月未到账的不予受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外省人员申请赴港澳商务须提交三个月以上社保凭证。

  我县居民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0577-63478529做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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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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