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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一次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01月11日 10:02: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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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兴国副检察长所作的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生融合、同城发展”的阶段要求,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统筹运用各项监督手段,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全面建设国际性旅游休闲岛努力营造公正、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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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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