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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建立
2011年08月09日 22:21:49来源:
核心提示:让司法维权途径提前介入,让消费者的维权变得更加方便和有力。日前,县工商局、消保委与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洞头网讯(记者 许永浩)让司法维权途径提前介入,让消费者的维权变得更加方便和有力。日前,县工商局、消保委与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今后,我县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法院提前进入司法调解,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原有的消费纠纷解决途径已不能完全适应,如涉及金额较大的商品房交易,加之购买者处于相对劣势,一旦出让方违反原有调解协议,便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类似美容美发、超市购物、运动健身等新型预付式消费也遇到此类问题。

  据介绍,消费维权共有五种途径,分别为双方协商、部门投诉、行政申诉、申请仲裁、司法诉讼,其中消保委为消费者提供的为协商途径,而法院则提供司法途径,也是终极途径。按照双方协商的维权途径,虽争议双方的调解协议具有行政效率,违反者虽要接受处罚但没有法律效力;而司法途径形成的调解书则具备了法律效力,可对违反者申请强制执行。

  “有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消费者可以让司法救济途径提前介入,可以避免司法诉讼所产生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据县消保委副秘书长林加恭介绍,这一新的工作机制也符合法院在解决诉讼过程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精神,最终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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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时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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