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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省旅游局出台《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业发展若干意见》
2011年02月22日 18:23:57来源:平潭县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做好《海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形成完整的全岛旅游开发规划指导体系。

  (2)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滨海度假、文化旅游、娱乐购物、休闲养生等旅游产品,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旅游投资环境的改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开发建设高水平国际旅游精品及观光休闲养生景区,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建设,促成坛南湾旅游先行区尽快形成规模。

  (3)加大旅游宣传促销。通过电视、网络等以及境内外媒体,加大对实验区旅游资源、旅游线路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题、专栏宣传报道;设计制作实验区旅游宣传广告片,争取在央视黄金时段播放;完成宣传资料制作,借助各种节庆活动向公众派送,全面展示实验区旅游资源;支持实验区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提升宣传营销效果。

  (4)支持做大旅游企业。将旅游酒店星级评定和新设立的旅行社审核推荐工作下放给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支持抓好旅游饭店建设,提升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引进中国百强旅行社落户平潭,增强旅游企业竞争力。

  (5)强化旅游人才建设。支持福建师范大学海峡旅游学院在平潭选址建校,建立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平台,共同构建新型旅游教育联合体。推动实验区旅游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引进旅游管理人才,为实验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人才队伍保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6)推进对台交流合作。支持建立两岸旅游集散中心,主动对接台湾业界,吸引台湾大型旅游企业参与平潭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支持平潭在台湾地区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推动与台湾行业协会建立合作关系。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实行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和旅游购物等特殊优惠政策,把平潭建成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特殊区域。

  (7)建立会商工作机制。成立省旅游局支持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会商工作机制,每年与实验区管委会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平潭旅游发展的有关问题。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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