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通讯员 朱丰朝)近日,我区一市民因在路灯杆上贴小广告被处罚。
据了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北岙中心街风门村路口路灯杆上张贴了一张诚聘临时工广告,突兀的广告对环境美观造成了破坏,也违反了照明设施相关管理规定。执法人员随即根据机主号码通过办案平台发送询问通知,告知对方违反了相关条例,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在收到询问通知后,当事人吴先生立刻联系执法部门并表示很后悔,原以为在路灯杆上贴一张小广告没事,却没想到触犯了法律。经查实,吴先生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设置广告的违法事实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综合执法部门呼吁:非法“小广告”不仅影响了城市市容环境,还拉低了城市的文明品质,在路灯杆等城市公共设施上随意张贴、涂写还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为了招揽业务做宣传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关键在于不能“错位宣传”“投机宣传”“野蛮宣传”。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遵守相关法律与社会规章,做文明城市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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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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