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属各单位:
《关于建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关于建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最美”系列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强化“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社会导向,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提高洞头“最美”人物的社会礼遇,解决“最美”系列人物的实际困难,倡导“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社会风尚,为我区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关怀帮扶对象和条件
(一)本意见关怀帮扶对象指区级表彰“最美”系列人物和区级推荐获国家、省、市表彰的“最美”系列人物,具体包括:
1.“感动”系列人物,主要是指“感动中国”“最美温州人·感动温州”“最美洞头人·感动洞头十大人物”等荣誉获得者;
2.“道德模范”人物,主要是指国家、省、市、区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
3.“好人”系列人物,主要是指“中国好人”“浙江好人”“温州好人”等荣誉获得者;
4.“骄傲”系列人物,主要是指“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等荣誉获得者;
5.因善行义举获得区级以上其他荣誉的。
(二)本意见针对生活困难的“最美”系列人物开展帮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做善事义举中遭遇伤害的(需符合伤残鉴定等级标准);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困难家庭;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本意见中的“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夫妻、父母、子女,下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身患疾病或伤残,医疗费支出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因遭受各类灾害、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6.其他特殊困难确需提供帮扶的。
三、关怀帮扶方式
(一)对“最美”人物的关怀优待凡是列为“最美”人物的对象,可获得以下七个方面的关怀优待。
1.送温暖活动。区委、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最美”人物一次性给予2000元至6000元的慰问或奖励。(具体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经费从“洞头农商银行·最美洞头人”公益基金列支)
2.健康检查。“最美”人物自获得荣誉开始5年内给予每年一次的800元套餐免费身体健康检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具体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3.入学关怀。义务教育阶段,“最美”人物的子女可到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学校接纳确有困难的,由当地学区统筹安排解决。关怀优待自荣誉获得之日起5年内有效。(具体由区教育局负责)
4.就业帮扶。5年内为“最美”人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免费为其在办理求职登记、就业推荐、择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提供帮助。(具体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负责)
5.参观游览。“最美”人物及陪同人员(包括本人在内总数不超过3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区内各景区景点免费参观游览,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对关怀帮扶对象提供讲解、导游等免费配套服务,以上服务年限为5年。(具体由区文广旅体局、洞头旅发公司负责)
6.通讯优待。使用电信或移动本地通讯业务的关怀帮扶对象,依据其本人用户归属,凭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荣誉证明到区委宣传部申请,电信或者移动洞头分公司可为其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提供每年500元的手机话费。关怀优待自荣誉获得当年起5年内有效。(具体由中国电信洞头分公司、中国移动洞头分公司负责)
7.志愿服务帮扶。发动社会各界、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对关怀帮扶对象以结对的方式进行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单位结对“最美”人物关怀帮扶活动。(具体由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国网洞头供电公司负责)
(二)对生活困难的“最美”人物的关怀救助生活困难的“最美”人物,除可获得上述六方面的关怀帮扶外,还可获得以下六个方面的关怀救助。
1.临时性救济。对关怀帮扶对象给予3000元以上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经费从“洞头农商银行·最美洞头人”公益基金列支)
2.定期救助。根据低保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做好他们的生活救助服务工作,直至其家庭生活明显好转。(具体由区民政局负责)
3.结对助学。对关怀帮扶对象的子女开展帮扶助学或结对助学活动,给予定期资助,资助年限为5年。(具体由区妇联负责)
4.保险救助。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关怀帮扶对象,其个人负担部分保险费(其中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每年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补助年限为5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帮扶对象,其个人缴费(其中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高为8档5000元/年)每年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补助年限为5年。(具体由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疗保障分局负责)
5.租房补助。关怀帮扶对象因住房困难租赁居住的,凭租赁合同,参照《洞头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给予补助。(具体由区住建局负责)
6.法律援助帮扶。区法律援助部门要及时受理关怀帮扶对象的法律援助问题,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具体由区司法局负责)
四、关怀帮扶程序
(一)简易程序。“最美”人物均可享受的七项关爱措施(送温暖活动、健康检查、入学关怀、就业帮扶、参观游览、通讯优待、志愿服务帮扶)适用简易程序,即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的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就可享受关爱帮扶政策。
(二)一般程序。对生活困难的“最美”人物的关怀帮扶措施适用一般程序。
1.提出申请。凡符合“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条件的对象,由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申请表》,内容见附件)。
2.调查核实。由区“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区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对申请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公示。“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查核实,提出拟关怀帮扶对象名单和关怀帮扶方式内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核批准。公示期满后,由“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洞头旅发公司、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国网洞头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洞头分公司、中国移动洞头分公司、洞头农商银行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区财政局要加强资金预算安排;善用“最美洞头人”公益基金,并发动社会各界捐助关怀帮扶资金;各街道(乡镇)、有关单位、社会团体要积极筹集关怀帮扶资金。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关怀帮扶方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三)总结提炼,做好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区融媒体中心作用,大力宣传身边的“最美”事迹和“最美”精神,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
1.2022年后(含2022年),获得“最美”系列荣誉称号的,可享受本文件各项待遇。2022年前,获得“最美”系列荣誉称号的,可在2023年内享受本文件的各项待遇(除送温暖活动项目),其余待遇不再补发。
2.团队原则上不适用此文件。
3.未尽事宜,由区“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本实施意见由区委办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5.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关怀帮扶申请表
附件
“好人好报 德者有得”关怀帮扶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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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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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职业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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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或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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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类别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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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健康检查 □入学关怀 □就业帮扶 □参观游览 □通讯优待 □ 志愿服务帮扶 □临时性救济 □定期救助 □结对助学 □保险救助 □租房补助 □法律援助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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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报 德者有得”关 怀帮扶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意见 |
调查人: |
负责人: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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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报 德者有得”关 怀帮扶工作领 导小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 1.本申请表适用于关爱帮扶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无需申请。
2.本表一式二份,区委宣传部、申请人各一份。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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