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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
2021年07月22日 15:44: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记者从区防指获悉,自7月22日11时起,我区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洞头网讯(记者 陈莉莉)记者从区防指获悉,自7月22日11时起,我区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据了解,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强台风级),7月22日10时其中心位于洞头东南方向约65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14级(42米/秒),中心气压95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20-300公里。预计“烟花”将以每小时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23日傍晚前后移入东海南部海域,向浙江沿海靠近。

  受“烟花”影响,我区沿海海面22日到23日偏北风9-11级;东海海域22至23日风力将逐渐增强到10-12级;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阵风可达13-15级。区气象部门已发布台风警报,根据《温州市洞头区防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指自7月22日11时起,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现就切实做好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台工作。“烟花”已加强为强台风,风圈范围大、移动缓慢、水汽充沛,降雨量级可能很大,登陆时又恰逢天文大潮,对我区构成严重威胁。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台风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做好各项防台工作。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部署落实各项防台工作;各类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宣传、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资规、海事、气象、海洋预报台等防指成员单位联络员于启动Ⅲ级防台响应后及时进驻区防指。

  二、全面落实防台防御措施。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最不利的因素出发,用最负责的态度落实防御措施。一是加强海上防台保安。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要做好无动力船舶、扣押船舶、施工船舶等重点船只避风工作,并加强动态管控力度;适时停运涉海客运、旅游、交通船只。各街道(乡镇)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停止海上作业,各类渔船全部进入避风港,休闲渔船停止营业,海上养殖人员撤离上岸。二是加强城镇内涝防范工作。各街道(乡镇)和农业农村根据气象预警信息,科学合理及时降低河道水位,制定水闸调度方案,加强水闸运行管理和值守;各街道(乡镇)和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排涝设施运行调试,提前准备防内涝物资,开展排内涝自救互救工作;排水公司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和装备。三是加强地质灾害点监管。各街道(乡镇)和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加强巡查监测,切实做好山体滑坡、坡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四是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各街道(乡镇)和水利部门要加强海塘巡查,及时关闭旱闸,严防海水倒灌;加强水库科学调度,严格执行“险库放空,病库限蓄”制度;做好山洪灾害防范,一一制定转移避险方案,落实防御各项责任,紧盯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和暴雨重合区,加强巡查、监测、预警,及时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工作。五是加强旅游景区及游客管控。各街道(乡镇)和文广旅体部门要抓紧关闭涉海、涉岛、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加大网红打卡点、开放式景区、临海临崖、避风岙口等区域安全巡查力度,暂停举办户外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提前撤离旅游人员。六是加强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各街道(乡镇)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区域、路段检查,及时采取封道等措施,确保行人行车安全。七是加强防风避险监管。各街道(乡镇)和住建、综合执法、供电、通信等部门全面排查施工工地及工棚、危旧房、户外广告牌、行道树、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薄弱环节,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严防发生伤人事件。

  三、加大人员转移和物资救援部署。一是提前梳理转移人员清单。各街道(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摸排地质灾害、危旧房、建筑工棚、低洼地带、农(渔)家乐等危险区域人员和特殊重点人群,制定人员转移清单,属于安全码赋码范围的,要及时录入省自然灾害防治数字化平台,为实施人员转移做好准备。二是提前检查物资装备和避灾场所。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补充物资储备各类装备,动员各类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确保随时能投入使用;落实避灾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转移人员生活保障。三是提前预置队伍和物资。各街道(乡镇)、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海事、消防救援大队、供电、通讯等部门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分析断网断电断水断交通的极端恶劣情况下,科学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物资,确保随时投入抢险救援。

  四、加大防台动态信息报送。气象、农业农村、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要严密监视风情、雨情、水情、海浪、风暴潮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根据预案三级应急响应规定,区气象局每天至少3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农业农村局每日9时、16时报告重要水库、库容等情况;区海洋预报台每天2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各街道(乡镇)、区防指成员单位每日7时、14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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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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