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通讯员 张方东 林小芳)“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这是7月30日上午,国网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开展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中出现的一个场景。
据了解,7月份以来,区供电公司积极组织员工开展学习宣贯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看板并同步设立讲解员,向员工重点解读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引导形成全员法治思维;此外,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扩大会议为契机,组织与会人员重点学习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等涉电内容,助力企业法治化管理。
下一步,区供电公司还将根据专业分工,陆续开展班组专题学习,将贯彻实施民法典贯穿到生产经营服务等各领域环节,进一步提升全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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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翁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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