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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明年起实施
2019年12月24日 14:53: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2月24日上午,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总结暨宣传贯彻条例、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视频会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国胜、副主任蔡国华在洞头分会场参加会议。

洞头分会场。

  洞头网讯(记者 夏秀女 苏煜晗)12月24日上午,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总结暨宣传贯彻条例、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视频会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国胜、副主任蔡国华在洞头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全省街道人大试点工作,对宣传贯彻即将施行的《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人大相关工作机制。试点期间出台的《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创制性立法,填补了人大监督街道工作的法制“空白”,为更好引领和推动我省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支撑。其中,“县街联动机制”、居民议事组织相关针对性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街道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被写入《条例》中。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工作监督常态化,坚持工作机制、议事平台、队伍建设协同推进,坚持省市指导、县街联动、群众参与的整体布局,让更多的人关心关注浙江基层人大工作,不断营造新时代浙江基层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浓郁氛围,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浙江实践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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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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