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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
2019年09月12日 15:28:48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9月11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温州市洞头区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等事宜。

会议现场。

林霞主持会议。

  洞头网讯(记者 胡程远 陈滨献)9月11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温州市洞头区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等事宜。

  据悉,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是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的关键环节,对于破解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中因住所证明多头跑的问题,释放资源要素制约,缓解日益增长的市场主体数量与有限的经营性用房之间的矛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林霞强调,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营商环境的刚需,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是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切实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要结合群众所需不断完善改革机制,最终形成群众便利、登记合法、运行有效的新常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监管措施,依法査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据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19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违法建设行为以外的行政处罚事项,风景名胜管理方面1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罚事项,共31项事项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划转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已划转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房地产业、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划归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

  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后,林霞还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31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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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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