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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开出全市物价管理第一张罚单
2019年03月14日 17:24:52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杭州游客李先生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反映,他和朋友在我区某餐馆消费,点了6个菜,事先询问商家价格,商家表示“吃完再算”,结账时被收了600元。因该餐馆菜单上“海鲜”都没有明码标价,李先生认为此举属于欺骗消费者,遂向洞头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洞头网讯 (通讯员 陈立新) 近日,杭州游客李先生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反映,他和朋友在我区某餐馆消费,点了6个菜,事先询问商家价格,商家表示“吃完再算”,结账时被收了600元。因该餐馆菜单上“海鲜”都没有明码标价,李先生认为此举属于欺骗消费者,遂向洞头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依法对该餐馆进行检查,查明消费者在该餐馆消费了蛏子葱油、糖醋排骨、炒蛤蜊、螃蟹炒年糕、小鲳鱼葱油、小白菜6个菜和饮料,共计600元,其中蛏子葱油、螃蟹炒年糕、葱油小鲳鱼和小白菜店中均未标明价格。餐馆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经营中对常规商品的价格在价目表中予以标明,对品种繁多且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的海鲜,在价目表中只是标明海鲜时价,未予明码标价。

  据工作人员介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所指的“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由于餐馆负责人能主动接受调查,如实交代违法行为并提交证据,配合行政部门查处和消费争议调解,故从轻处于罚款1000元。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还将通过经营单位“红黑榜”定期曝光、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积极探索物价管理职能落实方案,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造特色、放心的全域旅游消费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餐馆就餐时发现商家存在食品安全、消费欺诈、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并留好就餐发票、餐饮小票等相关的证据,方便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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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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