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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开出“首违免罚”第一单
2022年09月29日 15:35:09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9月29日上午,大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325省道大门大桥卡口检查点开展“十一节前”道路客运、货运、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施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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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网讯(通讯员 林峥华)9月29日上午,大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325省道大门大桥卡口检查点开展“十一节前”道路客运、货运、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施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相关规定。

  经掌上执法浙江省道运政执法系统查询,施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为系统显示初次违法,符合浙江省交通运输《首违免罚事项清单》适用情形,执法人员依法启动免罚程序,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批评教育。

  在当事人认识到违法性且主动予以改正并签订《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后,执法人员按照规范流程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开出了交通运输领域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推进宽严相济、柔性执法,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融合,通过普法宣传、责令改正、采取告知承诺制等,充分给予当事人“知错能改”的机会,有力营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推动我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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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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