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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发出首份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
2021年07月22日 16:02:4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内某化妆品商行发出了《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这是自今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区首家适用“首违不罚”免于处罚的主体。

  洞头网讯(通讯员 金霜)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内某化妆品商行发出了《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这是自今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区首家适用“首违不罚”免于处罚的主体。

  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化妆品商行未建立化妆品销售记录台账。因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在新《行政处罚法》实施以前,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经营主体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对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三个要件的主体,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系一年内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已及时补齐相关销售台账,满足“首违不罚”规定要件,决定对当事人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制发送达《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并要求当事人从中吸取教训,在日常经营中要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底线。

  “首违不罚”是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执法就是服务的宗旨,凸显了市场监管执法的温度。下一步,该局将积极探索首次违法免罚清单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以更有温度的“柔性执法”,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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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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