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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夕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0年08月24日 16:21:54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为确保广大群众欢度温馨浪漫、安全祥和的七夕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洞头区民间习俗行为规范(试行)》,经研究,决定在有关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北岙街道、东屏街道、元觉街道、霓屿街道

  二、禁止燃放时间

  8月25日-26日(农历初七、初八)

  三、责任追究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2.对未经批准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50、0577-63470188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温州市洞头区文明办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8月24日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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