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洞头新闻   ->   部门动态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洞头喜获浙江省第九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课题一等奖
2019年10月15日 16:27:07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0月11日,浙江省第九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苍南举行。本次论坛以“浙江省海洋强省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重点围绕“我省海洋生态及环境保护”展开研究,畅想发展。

洞头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三色巡防队伍。

  洞头网讯(通讯员 南琴慧)10月11日,浙江省第九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苍南举行。本次论坛以“浙江省海洋强省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重点围绕“我省海洋生态及环境保护”展开研究,畅想发展。

  其中,洞头区委政法委课题调研组《创新发展“海上枫桥”打造全国海岛平安样本》喜获一等奖。该课题从经济转型升级、海上安全管理、海上纠纷调处等方面入手,利用“海上枫桥”经验,打造海岛平安样本。

  2004年,省委提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以来,洞头区围绕“打造海岛平安样本”总目标,创造性发展海上枫桥模式,探索海岛基层治理的实践经验,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岛洞头实践中熠熠生辉。全区信访总量、刑事发案及各类事故起数均呈现下降的良好态势,始终保持重大敏感时期“零赴省零进京”,连续14年获得省级平安县(区),捧回全省首批平安金鼎,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并成功创成全国无邪教创建示范区、省级无信访积案区。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打造“海渔事纠纷化解洞头模式”“小型休闲船艇标准化管理”“党建引领海上渔船安全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红色+基层治理”等特色品牌,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