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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政出台 我区72人可享受
2019年08月20日 17:29:48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首次规范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并细化了救助标准。

  洞头网讯(记者 朱莉君 陈鑫)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首次规范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并细化了救助标准。

  据了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此次新政的出台对原来的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尤其对特困人员的认定和享受的待遇进行了规范。

  “原来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可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同时我们增加了对特殊的分散供养的对象进行救助、未成年进行教育救助,在原来的制度上进一步的整合。”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柯友兵说道。

  此外,特困人员根据自身意愿,还可以自行选择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或在家分散供养。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人员72人,其中44人在家供养,28人在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集中供养。其中特困人员费用分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两部分,目前基本生活费标准是1175元,每个月护理费根据特困人员的身体状况,参照残疾人护理保障的标准进行评定。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区民政部门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协助政府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对象排查等工作,为特困人员提供资源链接、照料护理、送医陪护等多元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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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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