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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
2019年01月18日 18:26: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月18日下午,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关于召开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现场。

宪法宣誓。

叶国胜讲话。

  洞头网讯(记者 夏秀女 陈滨献)1月18日下午,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关于召开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经审议表决,会议决定,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3日在北岙召开,会期3天。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区政府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经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后,会议任命:梅山标为温州市洞头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梅山标代理温州市洞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黄根忠为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金威华为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青委为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庄峥嵘为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南海滨为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郑元永为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梁祥赞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郑雪园为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陈后春为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陈旭阳为温州市洞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继海为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会上,新任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进行了任职表态发言,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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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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