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金融出险人员蔡爱真债权债务清算确认的公告
为维护我区民间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理清民间金融出险人员债权债务关系,决定对民间金融出险人员蔡爱真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算对象
蔡爱真,女,身份证号码:330322197408050849。
二、清算确认时间
清算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10:30-15:00,午间不休。
涉及上述清算对象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债权债务清算确认,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与清算的,无特殊情况,债权不再予以确认。未经区处置办审核确认的债权债务凭证,不得参与区处置办处置的资产受偿分配。
三、清算确认地点
新城区原职业技术中学2号楼一楼。
四、清算确认方式
按《洞头县民间金融自行清算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相关债权债务人需提供“会单”、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清算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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