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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 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 上好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2018年09月10日 17:34:3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新学期开始,在洞头区第一中学的报告厅里,学生们的目光被一位“新校长”精彩的讲课所吸引。9月7日晚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刚来到校园,为在场的37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题为《学法懂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讲座现场。

  洞头网讯(记者 张莉 陈滨献)新学期开始,在洞头区第一中学的报告厅里,学生们的目光被一位“新校长”精彩的讲课所吸引。9月7日晚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刚来到校园,为在场的37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题为《学法懂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胡刚从身边的事例出发,让同学们更为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通过对本地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结合实际案例,生动讲解了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启发同学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更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青少年中间进行法治教育,要把依法治国教育作为国民教育,来进一步增强大家守法的观念,下一步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来举办法治进校园的活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刚说。

  “学校里面通过日常的法律专业课、案例展览等,对学生进行了法治的宣传,目前,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都有提高。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检察院的合作,通过他们专业法律辅导和指导,来强化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洞头区第一中学副校长王志强表示。

  据了解,检察长出任“法治副校长”,是浙江检察机关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检察机关将借助这一机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

  当天,区教育局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刚颁发了洞头区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书;区人民检察院向学校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图书和普法系列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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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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