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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玻璃钢栏板材料供应商的公告
2018年08月02日 16:38:55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推进海洋生态廊道一期工程(南炮台山临海栈道)建设工作,根据工程实际,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玻璃钢栏板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玻璃钢栏板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区域代理商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良好的信誉。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三、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1、申请受理时间:2018年8月2日至8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申请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郑工0577-88370285/13634235000。

  3、开标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10:00

  4、开标地址: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的投标材料可现场提交和快递两种方式。材料提交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不装入资料袋),被委托需与寄件人或提交投标人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根据附件要求的内容提供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须装袋密封,封面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印章

  提供材料顺序:1、供应包商申请材料(封面),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料(复印件盖公章)2、报价表3、供应商承诺书,4、性能参数表,5、正本内提供一块12mm厚100mm*100mm的彩色玻璃钢板样品(样品需贴报价和公司名称标签,并加盖公司章)。

  五、审查和录取

  1、审查。在申报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在第二个工作日组织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分工作由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牵头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由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备案存档,并正式成为海洋生态廊道一期工程(南炮台山临海栈道)工程推荐玻璃钢栏板供应商单位。

  2、录取。

  (1)合格申请人若不超过3家(含)的,采用合格制评审方式,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录取,同时对申请人根据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报价分)确定排名。

  (2)合格申请人若超过3家的,采用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报价分)排名方式,设定名额录取;经审查综合评分排名前3家的供应商作为推荐供应商;评分相同的,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抽样采取多渠道核实,对于申请时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予列入供应商名录。

  3、欢迎申请人和社会各界对供应商的征集工作进行监督,投诉人应以公司名义书面投诉,提供有效证据,并提供联系电话,送至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洞头区新城商厦5楼),对于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4、海洋生态廊道一期工程(南炮台山临海栈道)玻璃钢栏板采购供应商使用至工程建设完成自行结束。

  5、本次报价仅作为评分的依据,作为推荐供应商后,该报价作为供货的最高限价,具体实际供应价格由采购商与供应商另行协商,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6、在审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附件:

  1、玻璃钢栏板材料供应商申请材料

  2、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细则

  3、报价表

  4、供应商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

  6、玻璃钢性能要求

  7、性能参数表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

  浙江中嘉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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